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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优秀教材和讲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03-30   编辑:本科教务 访问量:

全校各学院教研室、研究室、实验室及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》(北航教字[2010]第 18 号)以及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(教材,讲义)评选办法》(北航教字[2010]第24号)的规定,我校决定启动2012年优秀教学成果奖(教材,讲义)的申报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优秀教学成果奖(教材,讲义)的申报评审按照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(教材,讲义)评选办法》进行。

二、评奖范围:

1、评选优秀教材范围

(1)本届优秀教材的申报是以我校教师为第一编辑,在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、专科及研究生使用的教材(包括文字教材、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),不包括专著和编译教材。

(2)本届评奖的教材是在 2009年 1 月1日到 2010 年 12 月31日期间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(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)。

(3)申报的研究生教材,应该是学位课程教学用书。

2、评选优秀讲义范围

(1) 本届评选范围是 2009 年 1 月1日以后我校自编自印并使用过一遍以上的讲义。如果该讲义已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书稿已交出版社即将出版,原则上不能再申报优秀讲义的评选。

(2) 本届申报评选的优秀讲义含校内自编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。

三、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

1、申请评选优秀教材及讲义的教师填写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(教材、讲义)申请表”,并于 4月10日前向各学院提出申请。

2、各学院对该教材或讲义进行必要的质量调查,包括听取同行、学生及校外读者的反映,并需要邀请两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。在此基础上于4月20日前将推荐的评选书目及全部申报资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。

3、学校组成优秀教材及讲义专家评审组,负责评选工作。

评审日期:2012年4月23日――5月23日;

评审结果公示期:2012年5月末;

评审结果公布日期:2012年6月。

4、超过上述规定申报时间,各学院及教务处均不再受理。

四、准备材料

1、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(教材、讲义)申请表》(见附件2)一式三份;

2、申报评审的教材或讲义(含课件)一式二份;

3、《2012年申报评审优秀教材、讲义学院汇总表》电子版(附件3);

(请参选老师整理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uhe@buaa.edu.cn;纸质版送F80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