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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之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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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推免生复试结果公示
发布时间:2022-09-25   编辑:研教办 访问量:

1、拟录取的考生需完成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的所有手续方可完成拟录取工作,截止日期为:2022928日下午400,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手续,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,我院将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录取,具体详见“关于推免生登录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截止日期的通知”。

2、具有补录取资格的考生,如有拟录取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,将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,如果有递补机会我院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,并在学院网站公示

3、导师接受函
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的考生,按专业找导师,录取为电子信息(全日制)专业型硕士的考生请按录取的研究方向找导师。“导师接受函”见附件1,请签字后扫描,在9月27日下午6:00前发给导师,由导师代为上交到F811如尚未找到导师,可以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010-82338348,教务办会推荐导师。
         4、“现实表现材料”

如果尚未提交原件,请于1012日下午4点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(F811)。

5“专家推荐书”(注意只有直博生才有此环节)

如果尚未交“专家推荐书”原件,请于1012日下午4点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(F811)。